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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開展常態(tài)化掃黑除惡斗爭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堅決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全市公安機關扛牢主責、打防并舉,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依法打擊,突出標本兼治,全力推動常態(tài)化掃黑除惡斗爭向縱深發(fā)展。
一、抬高站位標桿,全面強化組織推動。市公安局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掃黑除惡重大意義,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緊抓不放,置于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中謀劃,融入平安青島建設、基層社會治理、從嚴管黨治警等工作中系統(tǒng)部署,高位推進,不斷推動掃黑除惡斗爭走深走實。
二、堅持主動進攻,著力提升打擊質效。組織全市公安機關定期開展線索大起底、“回頭看”,對疑難復雜線索,加強核查力度,強化專家指導,確保線索查深查透。持續(xù)關注農村地區(qū)和重點行業(yè)領域,組織開展“四打四防”、嚴打“六霸”等一系列專項行動,提高破案打擊。2025年以來偵辦涉嫌有組織犯罪團伙案件1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0余名,扣押凍結涉案資產1億余元。
三、注重標本兼治,夯實掃黑除惡根基。發(fā)揮職能作用,加強與行業(yè)領域監(jiān)管部門工作聯動,年內制發(fā)公安提示函10余份,積極推動行業(yè)領域源頭治理。同時,強化重點人員管控,嚴防黑惡勢力死灰復燃。
四、注重宣傳發(fā)動,鞏固濃厚氛圍。組織展開《反有組織犯罪法》集中宣傳活動,通過展示宣傳標語、設置宣傳展板、發(fā)放宣傳材料、接受群眾咨詢等形式,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鮮活生動的案例,“面對面”“點對點”解讀《反有組織犯罪法》的意義和內容,引導群眾增強法治意識和防范能力,鼓勵積極舉報涉黑涉惡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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