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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一、修訂背景
2024年11月,我市印發(fā)了《關于公布市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下設各專項指揮部(專項小組)組成人員的通知》(青防減救發(fā)〔2024〕3號),對全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體系進行了調整,實行雙指揮長制,分別由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市長、分管園林和林業(yè)工作的副市長兼任,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和職責也相應發(fā)生較大變化。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市應急局組織各有關部門對原《青島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青政辦字〔2021〕3號)進行了修訂。
二、修訂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山東省突發(fā)事件應對條例》《青島市突發(fā)事件應對條例》《青島市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山東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青島市突發(fā)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青島市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工作規(guī)則》(青防減救發(fā)〔2025〕3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本預案。
三、修訂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關于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應對準備充分、反應迅速、決策科學、分工明確、措施有力、聯(lián)動高效,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tài)安全。
四、主要內容及新舊預案差異
《青島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共14個章節(jié),分別是總則、主要任務、組織指揮體系、處置力量、監(jiān)測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信息發(fā)布與輿情引導、后期處置、綜合保障、宣教培訓和演練、獎懲追責、附則。此預案與原預案相比在修訂過程中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化:一是調整組織機構。參照省里模式,對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人員進行了調整。二是修訂工作職責。對市園林和林業(yè)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民政局等16個成員單位主要職責重新進行了修訂。三是強化指揮調度。前線指揮部增加了滅火專職指揮、總調度長、總聯(lián)絡員等指揮崗位,對前線指揮部組成人員以及下屬部分工作組工作職責進一步進行了明確。四是強化監(jiān)測預警。對監(jiān)測預警手段、發(fā)布方式等重點內容進行了細化,增加了監(jiān)測預警的分級標準內容。五是強化火案查處。對后期處置工作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增加了事故善后、約談整改、獎懲追責等內容。
政策執(zhí)行(解釋)部門:青島市應急管理局
聯(lián)系電話:0532-5191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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